近日,我司代理的涉及电子雾化器行业的一起专利无效案件取得圆满成功,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出了第58388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号为“202330380933.8”,专利名称为“电子雾化器”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在本次合作中,我司专业团队充分发挥了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厚法律功底与丰富实战经验。我们紧密协同客户,针对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与分析。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客户排除了潜在的市场障碍,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及竞争优势。
此次成功案例的取得,不仅再次证明了我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卓越能力,也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同时,我们也期待与更多客户携手合作,共同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与机遇。
